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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广东各地积极行动 执法抽查呈现五特点

 

  统计执法大检查进入重点抽查阶段以来,广东省各地十分重视,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开展重点抽查。各级由市统计局、监察局、法制局联合并邀请人大财经委组成检查组开展重点抽查,省里则组成三个联合检查组从82024日对佛山、江门、河源、汕尾等四市,967日对省气象局和省国资委,开展了统计执法重点抽查。目前全省各级重点抽查工作已经顺利完成。

 

  据初步统计,全省共查出统计违法违规行为2310宗,其中虚报瞒报统计资料170宗占7.3%;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226宗占9.8%;伪造、篡改统计资料122宗占5.3%;未持证上岗1146宗占49.6%;没有建立统计台帐和制度657宗占28.4%,这些案件正在调查审理中。这次执法检查体现了几个特点:

 

  一是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了新一轮统计法宣传教育高潮。各级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依法统计良好氛围。共召开动员会1208场,参加人数达到80079人;发放学习宣传资料213927本、漫画60000张;组织法规学习1441次,人员达139411人;通过新闻媒体宣传1494次,发表宣传文章1002篇;制作张贴宣传标语、横幅37796条;向社会公众公布举报电话、邮箱470个。其中比较突出的是广州市,8月份组织的一期培训班,规模就达400多人;深圳市抓住新修订的《统计条例》实施这一时机,选定93星期一这一天,在特区报头版刊登《统计执法大检查公告》,用半版篇幅就条例作专题报道。

 

  二是重点抽查面广、内容多。这次重点抽查单位数达到6904个,抽查率达到2%以上。抽查内容包括:2006年及20071-6月是否出现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如地方、部门、单位领导人非法干预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统计人员参与弄虚作假;不建立健全企业统计制度,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人员不具备统计从业资格;2006年统计年报数据质量情况;农业普查数据质量情况;节能降耗情况等。

 

  三是统计执法敢于碰硬,充分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联合检查组首次对省气象局和省国资委直接开展执法检查;广州市则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充分体现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四是检查采取边查边整改的做法。这次检查共发现错误数据4035笔,通过自查自纠错误数据3520笔,自查自纠率达到87.2%;对在执法检查中查出的情节较轻微的违规行为共发出《责令整改书通知书》781宗,给予通报批评的52宗。如河源市共对21个乡镇,89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了抽查,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8份,对检查中发现有统计违法行为的15个单位拟予立案,收到较好的效果。

 

  五是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影响大。首先是创新执法形式,多个部门尤其是监察、法制、人大直接参与重点抽查;其次是政府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如检察院、政协、公安、政府接待办、农业、旅游等各政府管理部门积极主动配合,增强了检查效果;再次是从上到下新闻宣传到位,产生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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