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统计法制建设

统计法制建设

 

广东明确2008年统计法制工作重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及全省统计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广东依法行政、依法统计水平,日前,广东省统计局明确了2008年统计法制工作重点任务:
    一是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和依法统计工作水平。建立健全各项行政决策和管理制度,严格依法行使工作规范制定权、调查项目管理权、信息公开权、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行政处罚权,强化全员执法。
    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办统计违法案件力度。转变统计执法理念,加强事前监管,将事前预防、事中检查和事后整改有机地结合起来,使执法工作与各专业业务工作密切结合;突出重点,开展对私营、三资企业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开展对部门的统计执法检查。
    三是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统计“五五”普法。围绕经济普查、节能降耗等重点工作,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制宣传;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和内容,拓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以2008年《统计法》颁布25周年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活动,掀起统计普法新高潮。
    四是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基础建设。切实加大对统计法制工作的投入,将相应的普法、执法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计划;进一步加强统计执法队伍建设,开展统计法制工作考核,推动统计法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