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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广东创新统计法制建设机制 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广东统计法制工作紧扣“制度建设、普法宣传、统计执法”三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为全省统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创新统计法制建设,促进依法治统上新水平。广东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着力夯实部门统计基础,推动部门统计和政府综合统计协调发展;广东省统计局制定《规范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规定》、《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管理规定》、《广东省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制度》,以及全省统计法制、工交能源、信息化建设等12项工作考核办法等多项规章制度,各项统计调查工作有章可循。各地纷纷出台系列意见和办法等,加强统计法制建设,东莞市出台《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意见》、《基层统计单位基础工作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新丰县出台《新丰县镇(街)统计基础工作建设实施方案》等等,有力地促进全省依法治统水平。
  二是创新统计普法宣传,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全省围绕经济普查工作,利用电视、报刊、网络、户外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声势浩大的经普宣传活动;广东省统计局联合省中小企业局首次举办私营企业统计法规培训班,共举行9期,培训人数达2100多人,有效增强私营企业法律意识;组织大规模送法到基层活动,广东省统计局向全省基层统计单位发送统计法制宣传资料,包括《统计法规宣传读本》5万多本、《统计法宣传教育漫画》6万多份和《统计法宣传动漫短片》(光盘)150多套;组织举办全省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大力开展《统计法》颁布25周年纪念活动。各地普法宣传有声有色,广州市大规模开展统计普法培训,全市共举办统计法规培训班234期,培训人数3.4万多人;韶关市通过县级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形式,对各县(区)主要党政领导干部举办巡回统计法知识讲座等。
  三是创新统计执法,优化统计工作环境。建立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龙岗区两个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促进各地统计执法工作交流,加强对全省统计执法业务的指导;联合省普法办、省工商局、省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开展为期近四个月的全省首次私营企业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积极开展统计案件评查工作,全省共对232份案卷进行了认真的评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指导和监督;全省各地积极组织查处经济普查和其它领域的统计违法案件。据统计,至今年9月底,全省共检查调查对象5541家,发现统计违法行为1104宗,立案410宗,结案340宗,其中给予警告190宗,通报批评109宗,罚款140宗,罚款金额共计7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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