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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幸晓维局长要求增强“三种意识” 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图)

来源:省局办公室、政法处

 

2010年4月20日,广东省统计局在惠州市召开全省统计法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统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全省统计法制工作情况,研究和部署2010年统计法制工作。省统计局副局长朱遂文主持会议,局长幸晓维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省局局长幸晓维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幸晓维指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提高政府统计公信力是当前摆在各级统计部门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全省统计工作者,特别是各级统计局长,应着重增强“三种意识”,加大“二个力度”,强化“一个基础”,坚定不移地维护统计法律法规权威,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可靠和完整。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纠正各种不良行为。要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高度责任感,坚持实事求是开展统计工作,纠正那些违反程序、违反规定、随意估报、随便应付、代填代报等不负责任行为,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增强法制意识,坚决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规定应当做的,必须坚决地、不折不扣地照办;《统计法》和《处分规定》规定禁止做的,必须坚决地、毫不含糊地杜绝和纠正。只有这样才能够不辱使命,确保统计数据源清流洁。
    三是增强程序意识,强化制度管理。各级统计部门务必牢固树立程序意识、制度落实意识,进一步规范统计工作流程,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大力推进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切实落实好《广东省统计局提供统计资料审核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等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制度的依法管理,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四是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范围。要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对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工作;改进普法的方式,通过查处、公开统计违法案件,提高全社会对统计法的敬畏意识;充分借助宣传、司法、普法部门的宣传渠道、阵地、平台和优势,将《统计法》列入党校、行政学院的学法用法考试内容,广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效果。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统计法纪。各级统计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对那些置国家法律政令于不顾,顶风违法违纪,扰乱统计工作秩序,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按照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决不姑息。
    六是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统计队伍。各级统计部门要努力争取地方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确保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统计机构,各乡镇(街道)争取独立设置统计工作机构或岗位。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加强责任意识教育,努力打造一支业务水平高、思想作风硬、责任心强的高素质的基层统计队伍。

 

 

省局领导在主席台就坐

 

会上,惠州市统计局、河源市统计局、深圳市福田区统计局和广州市越秀区统计局的代表介绍了各自开展统计法制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与会人员还就当前统计调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了看法,就加强统计法制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进行了热烈的讨论。省局领导欧卫东、彭启鹏、刘智华、郭健生、刘永成和副巡视员秦定坚,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法制科(处)长,各县(市、区)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省局各处室负责人近200人参加了会议。

 

会场一角

 

代表在翻阅统计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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