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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省直部门和中央驻粤单位稳步推进统计执法大检查

    近日,广东省直部门和中央驻粤单位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监察部、司法部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有关文件通知精神,迅速开展行动,落实工作部门,加强学习,组织开展系统内各单位的自查和抽查。
    一是认真学习,严密部署。省直许多部门都按照文件要求在系统内组织学习,如省审计厅专门组织了系统内负责统计工作部门负责人以及省、市和部分县(区)审计统计人员共100人参加的统计法规及基础知识学习培训班;省国资委及时与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办公室联系,沟通了解情况,制订了对所辖国有企业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详细工作方案。
    二是精心组织,严格自查。省经信委、省编办、省文化厅、省安监局、省物价局、省质监局等部门注意把握时间进度,及时部署自查工作。如省经信委认真对照文件要求,先在内部处室逐个检查是否存在有随意公布和使用统计资料问题;是否有未经批准擅自组织实施统计调查行为;人事、财务及下属单位是否存在拒绝提供或未能按时提供统计资料行为;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保监会广东监管局、省粮食储备局、省医药管理局、粤电集团等单位则结合上级管理部门要求,及时向省执法大检查办公室汇报工作情况,争取工作指导和组织开展自查。
    三是充分准备,迎接抽查。省林业局、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工商局等部门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制定部门工作方案,强化部门管理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系统内部网对大检查进行宣传、报导,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开展自查,做好迎接上级和当地统计执法检查组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被检查对象经得起检查,杜绝统计违法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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