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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广东五大举措积极推进统计法制工作

    近年来,广东省统计局坚持依法行政,始终把统计法制工作作为基础性工程、全局性工程和“一把手”工程来抓,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强化制度建设,打牢依法统计基础。以省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部门统计工作的通知》,夯实部门统计基础;制定了《广东省统计局规范地方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备案)管理规定》,严格统计调查项目审批;制定了《广东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制定了《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管理规定》等,规范统计执法程序。
    二、深化法制宣传,提高依法统计意识。一是注重普法的针对性。每年举办各种形式的统计法制培训班,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对重点普法对象进行专题辅导;与省委组织部、省中小企业局联合举办党政领导统计培训班、私营企业统计法制培训班等。二是注重普法的多样性。丰富普法载体,依托广州公交移动电视3912个终端,在2206辆公共汽车上连续滚动播放统计法宣传动漫作品;在互联网上组织开展以“弘扬法治精神,提高依法统计水平”为中心的广东省统计法制宣传书画图片展;每年结合全国 “12·4”法制宣传日和统计法制宣传旬活动,积极开展大规模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三是注重普法的实效性。结合统计执法检查,邀请《南方日报》、《羊城晚报》等媒体对统计执法检查作专题报道;《广东经济》杂志向社会公开曝光16宗典型的统计违法案件。
    三、优化审批流程,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一是积极清理行政许可项目。经省政府同意,取消了统计单位登记和公布全省性机密级统计资料审批2个项目,保留统计从业资格认定等4个项目。二是实行网上审批。在省政府政务平台、广东统计信息网上公开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办事指南,申请人只要按有关规程操作就能完成有关的审批事宜。三是简化申报手续。本着为民服务的宗旨,尽量简化申请人的申报手续,加快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
    四、规范执法检查,优化统计工作环境。一是加强执法指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先后出台了《广东省统计违法案件查处规程》、《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指引》及有关法律文书的格式,对统计执法的每个环节都作出了明确的规范。二是创新统计执法形式,增强统计执法效果。联合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等部门开展专题性执法检查,扩大了统计法制的宣传面,增强了统计法的威慑力。三是建立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以点带面提升全省统计执法水平。将广州市天河区、深圳市龙岗区作为全省首批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并示范点召开全省性统计执法现场会议,推广先进经验,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四是严格执法,维护了统计法律权威。近三年,全省共立案查处统计违法案件1459宗,其中通报批评391宗,罚款360宗,罚款金额达181.37万元。
    五、加强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重大统计违法案件报告制度,明确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较大数额行政处罚等六类案件要按规定向上级报告;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开展统计巡查,加强对统计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各地依法行政能力和统计执法水平稳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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