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建设
广东召开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动员会(图)
2010年8月6日,广东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工作。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等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单位成员及参加抽查的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省统计局副局长彭启鹏受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的委托,详细介绍了《广东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并对抽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全体检查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二是检查人员出发前必须整理和携带被抽查市上报的相关报表资料;三是严格按《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指引》进行检查;四是做好现场调查笔录,严格规范各种法律文书的使用;五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当场主观定论,而应带回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一般性问题交由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处理,同时要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省统计局纪检组长郭健生从纪检监察角度强调了执法检查的工作纪律;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了抽查注意事项。据悉,省监察厅等四部门领导近日将分别带队赴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云浮市以及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公路管理局和长迅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抽查工作,整个抽查工作将于8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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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计局副局长彭启鹏受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的委托,详细介绍了《广东省统计执法大检查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内容,并对抽查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全体检查人员必须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事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二是检查人员出发前必须整理和携带被抽查市上报的相关报表资料;三是严格按《统计执法检查规定》和《广东省统计行政执法程序指引》进行检查;四是做好现场调查笔录,严格规范各种法律文书的使用;五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当场主观定论,而应带回集体研究讨论决定,一般性问题交由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处理,同时要做好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省统计局纪检组长郭健生从纪检监察角度强调了执法检查的工作纪律;政策法规处负责人介绍了抽查注意事项。据悉,省监察厅等四部门领导近日将分别带队赴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云浮市以及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公路管理局和长迅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抽查工作,整个抽查工作将于8月31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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