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统计法制建设

统计法制建设

 

广东完成统计执法大检查省级抽查工作

    广东省统计执法大检查省级抽查工作完成。由省监察厅、省司法厅、省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组成的四个联合检查组在有关领导的带领下,历时将近一个月,完成了对深圳、珠海、中山、云浮的6个县(区)、14个乡(镇、街道)、32家企业和省建设厅、省民政厅、省公路管理局、长讯通信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省直单位的统计执法检查。
    检查中,各检查组严格执行《广东省统计执法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工作汇报、查阅统计执法情况有关材料、现场核对原始报表和统计台账等方式,对贯彻落实“一法一规”、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方法制度、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和统计数据质量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
    从检查情况来看,被检查单位统计工作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领导重视统计工作。各地政府通过下发文件等方式要求加强基层统计工作,增加统计内设机构和编制,改善统计办公条件,保障办公经费,稳定统计队伍。二是积极配合执法大检查。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做好充分准备,检查中没有发现政府统计部门编造篡改统计数据的现象;被抽查企业也都能很好地配合检查,没有出现拒绝检查、阻扰检查的现象。三是统计普法效果明显。“五五”普法期间,各地通过举办培训班、张贴海报和悬挂宣传横幅、制作动漫作品,利用“12·4”、“12·8”活动日开展送法下基层活动等形式,持续深入广泛地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四是报表数据基本符合要求。各级统计部门按照要求布置各种报表,调查对象基本能够按照制度方法要求填报报表,上报数据基本与检查组核实数据一致,未发现有意提供不真实数据的现象。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统计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地区镇街一级统计力量薄弱,没有专职统计人员,人员素质低且队伍不稳定;企业统计工作大部分由会计人员兼职,执证上岗比例较低;部分企业无统计台账等等。二是报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企业使用的基层报表存在法定标识不全、超过有效期等现象。三是部分报表数据质量不高。部分企业报送的原始报表无统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名(签章),企业单位基本属性标识漏填现象较为突出,基层统计人员电话询问修改报表后,未向企业反馈和补签章确认。四是统计执法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近些年各市查处统计违法案件数量较少,处罚较轻,违法案件曝光率低。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