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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省局增扩示范点范围推进统计法制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统计法制示范点建设,增强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 48 ,广东省统计局发出《关于设立全省第二批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的通知》,正式将广州市统计局、惠州市统计局设为全省市级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增设高州市统计局、英德市统计局和潮安县统计局为全省县级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

    《通知》对统计法制示范点的职责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一要加强统计法制机构建设,配足、配强统计法制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执法检查设备,确保统计法制工作经费足额、到位;二要大胆创新,积极探索统计法制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确保统计法制工作始终走在全省的前列;三是承担全省统计法制重大项目实施前的试点工作,按省统计局的要求参与全省统计执法检查等重要活动,热情为其他地区的统计法制建设提供支持和帮助;四要积极开展统计法制建设的研究工作,研究提供改进全省统计法制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报送统计法制建设进展情况和特色做法。

    据悉,近年来,省统计局不断探索加强统计法制建设的新途径和新方法,2008年建立了统计法制工作示范点制度,并将广州市天河区统计局、深圳市龙岗区统计局设为首批统计法制示范点。两年多来,示范点地区大胆创新,努力奋进,积极探索制度建设、法制宣传、执法检查以及队伍建设有效做法,成效显著,为全省各地提供了许多好的值得借鉴的经验与做法,充分发挥了示范点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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