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建设
省局部署2012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2012年是统计“四大工程”建设的攻坚年,为更好促进“三个提高”,充分发挥统计法制的保驾护航作用,近日,广东省统计局下发了《关于布置2012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的通知》,全面部署2012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
《通知》指出,省统计局将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继续根据各地“三上”企业数量按照更高比例确定各地统计执法检查企业的底数,给各地市下达执法检查任务,全省共计要求检查调查单位3775家。各地可以在省统计局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检查企业的数量,或组织开展某些专项的执法检查活动。检查时,要求对每一企业至少检查五个以上核心专业指标,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对企业进行统计基础建设和数据质量的全面检查。
《通知》指出,今年将针对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的数据报送和数据质量情况以及“一址多企”等信息,组织联网直报数据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在统计“四大工程”建设中企业拒报、迟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行为,严肃查处有关负责人、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代填代报、干扰企业报送数据等违法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地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符合立案条件的统计违法行为,要及时立案查处,不允许随意纵容统计违法的行为,对查实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惩处,确保每宗案件都处理到位。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全年要直接立案查办案件3宗以上,各县(区)统计局立案查办案件1宗以上。省统计局将视情况对部分地区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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