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建设
省局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日前,全国普法办发文对“六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通报表扬,广东省统计局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六五”普法以来,广东省统计局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部署,以加快建设服务型统计为核心,以巩固提高拓展“四大工程”、实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为重点,广泛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认真做好规划,印发了《广东省统计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每年制定《全省统计法制工作要点》,认真组织部署全省统计法制宣传工作;二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将每年召开的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和统计局长座谈会打造成向各地领导干部宣讲统计法的重要阵地,省政府分管领导参会并强调要严格执行《统计法》;三是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统计法宣讲团到各地方、各部门举办巡回法律讲座,三年来共到各市、县(区)、各相关部门举办了20多场专题讲座;四是在“四大工程”建设中首创了《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书》这一新型实效的普法形式,得到了国家统计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全国推广;五是结合第三次经济普查,组织开展大规模的统计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在主流媒体、公众媒介登载公益广告和宣传文章,向公众发送宣传短信、微信和宣传单张,举办经济普查宣传启动仪式等,大力宣传统计法和经济普查;六是组织开展了纪念《统计法》颁布30周年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统计法知识竞赛、法治征文和法制宣传口号征集活动、专题法律视频讲座等活动,将统计法制宣传推向新的高潮;七是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重要时机,广泛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阵地积极组织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统计普法宣传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全省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