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法制建设
省局全面部署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任务
2月9日,省统计局下发《关于做好2017年统计执法检查的通知》,全面部署2017年全省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督导各地认真组织开展数据质量重点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
《通知》明确提出要重点对两类对象进行检查:一是由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采取重点检查方式直接检查乡镇或街道,每个市全年检查镇街数量不少于5个,重点检查有关镇街在联网直报工作中是否存在干扰调查对象真实独立报送统计资料的行为,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以及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情况。二是由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协调所辖各县(区)统计局采取重点检查或“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四上”企业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各市全年检查的数量按本市“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5%-10%确定,其中市统计局直接抽查数量不少于50个,重点检查有关企业(项目单位)是否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报送统计资料,是否存在提供不真实和不完整统计资料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
《通知》对落实完成全年的统计执法检查任务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二是制定检查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三是加强业务指导,强化监督检查;四是加大惩处力度,维护法治权威;五是确保任务落实,认真做好总结。
据悉,2017年,省统计局将深入督查各地落实执行情况,开展一次以上“双随机”统计执法检查和两次以上的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对工作懈怠、统计数据质量存在较大问题的地区将作为全省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重点地区进行核查,并视情况在全省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