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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

  

        4月20日,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十三届省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省统计局局长杨新洪作专题汇报。

        马兴瑞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问题尤其关注,近年来就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办法》《规定》等多个重要文件,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在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的基础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推进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这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特别是数据真实性前所未有的重视,为广东更加要重视统计工作、推动统计发展、明确统计责任、夯实统计基础提供了根本遵循。这次省政府常务会议重温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目的是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精神。

        马兴瑞强调,统计的真实性是根本,应用是关键。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经济社会工作必须要有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统计数据作支撑,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提高政治敏感性和政治站位,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作为重大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立起来,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统计工作涉及经济社会各个方面,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部门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协作,努力形成统计工作的合力,营造遵规守纪的影响力,提高统计快速反应的能力,体现统计数据保障的实力,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

        马兴瑞要求,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也要再次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的学习内容,好好学、认真做、切实抓,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课程,做到应知应会、融会贯通。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维护党的路线思想境界,严守党的纪律底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统计问题的行动自觉,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创新发展的执行能力,确保统计数据质量。

        会议首先由杨新洪汇报了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特别是对统计工作、统计数据质量重要性的论述,以及有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意见》《办法》《规定》的重要意义、核心要义、主要内容以及全省学习贯彻的基本情况,提出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的意见。

        常务副省长、副省长参加会议,省委编办、省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与信息化厅、司法厅、财政厅等14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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