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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法制建设

 

省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实施办法》

  8月4日,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十三届省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最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省统计局局长杨新洪作专题汇报。

    马兴瑞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并先后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多个重要文件。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作出最新的重要指示批示。今年6月以来,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多次就统计数据质量作出批示。2020年7月6日,国家统计局印发修订后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监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落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完善统计管理体制、强化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保障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有力举措和具体抓手。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指导思想更加明确,组织力量更加充实,重点更加突出,条文更加规范,程序更加优化,更能贴近统计督察工作实际情况,十分重要。这都充分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持续推进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为广东统计工作指明方向、提供根本遵循。7月27日,省委李希书记批示:“请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抓好我省的贯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实施办法》,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按照李希书记批示和这次省政府常务会议的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做好计划和安排,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落到位。

    马兴瑞强调,统计是一门科学,统计工作是科学的、规范的、实事求是的。统计数据是国家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管理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建立健全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体制,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是新时代的迫切需要。统计工作涉及各级党委政府、市场活动主体等方方面面,统计工作不是统计局一个部门的工作,统计调查也不只是哪个部门的事。做好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要有一盘棋的思想,各级党委政府要尽职尽责,市场主体要履行法定义务。具体讲,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六稳”“六保”工作,积极科学应对国内外新形势下遇到的困难和挑战,强化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统计法治意识,落实“两防”(防弄虚作假、防少报漏报)要求,大力推动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夯实纪委监察机关监督责任,压实各级统计机构领导第一责任和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统计工作的考核管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切实维护党和政府公信力。健全统计工作保障体系,着力提高统计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健全统计调查制度体系、统计服务体系、统计工作保障体系。注重统计专业队伍建设,加强对统计基础数据的分析研判。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切实保障基层人、财、物落实到位。加强部门统计规范管理,切实提高源头数据质量。各地各部门要依法保障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行使职权,认真执行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提高部门数据共建共享能力和水平。形成宣传合力,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统计法治环境。

    马兴瑞要求,21个地级以上市政府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上册、下册)》(以下简称《选编》)及国家统计局《实施办法》列入政府常务会议的学习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选编》《实施办法》纳入领导干部的培训课程。通过培训学习,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抓紧抓好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用人导向,严守党的纪律底线,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统计问题的能力,推动统计工作科学创新发展,确保统计数据质量。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中央和国家机关督查检查考核计划〉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国家统计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国家完成统计督察工作任务。

    会上,杨新洪汇报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统计工作的最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简明扼要地介绍了《实施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和国家统计督察的主要情况以及全省学习贯彻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学习贯彻落实的意见。

    常务副省长、副省长、省政府秘书长参加会议,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编办、省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与信息化厅、商务厅、财政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等23个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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