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专题 > 统计法制建设

统计法制建设

 

学党史 办实事——省局切实抓好投资领域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统计局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省统计局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情况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要求,4月26-28日,省统计局投资统计业务骨干深入揭阳、汕头、梅州等地,就投资项目入库申报、数据报送依据收集、建立完善统计台账等进行调研,督促各地抓好国家统计局督察广东反馈意见中有关投资项目入库等问题的整改落实。

    在揭阳市惠来县前詹镇仙美村、詹厝田村,调研组查看了正在施工的硬底化村道、文化广场、绿化美化等工程项目,与村两委干部就投资项目规划立项、施工合同、工程进度的核实、资金来源等进行了座谈;在汕头市潮南区调研组与市、区统计局投资专业人员座谈,听取他们在投资项目入库、数据报送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察看了司马浦镇溪美朱、窖洋等村雨污管网建设工程、防洪堤坝等项目现场;在梅州市举办的有市、县(区)统计局、市直机关有关部门分管投资工作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参加的业务培训班上,详细讲解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方法制度和数据审核办法等内容,并到大埔县高坡水利枢纽工程现场,与项目负责人、统计人员就数据报送、统计台账等进入了深入交流。

    调研过程中,调研组就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要严把项目入库关。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要求,认真收集整理库资料,严格申报流程,特别是投资审批权限下放后,对一些没有或不用取得立项、备案批文的项目,县级统计机构要指导镇、村统计人员和项目单位,完善能够证明“投资额500万元以上项目真实存在、确实动工建设”等相关资料,必要时要到现场核实,杜绝虚假或不符合统计范围的项目申报入库。二要做到数出有据。严格按照“形象进度”“财务进度”的相关要求收集完成投资额等指标凭证,据实填报,不得“按需”填报或为了减轻工作量而“扎堆”填报,杜绝数据填报过程中的随意性。三要建立完善统计台账。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全流程管理,将入库资料、数据填报凭证、土地、设备购置发票等制作成为电子凭证,按照一个项目一个台账的要求,建立完善投资项目电子台账,提高各级统计机构查询的响应效率,减少可能出现的差错,经得起检验。

    揭阳、汕头、梅州市统计局主要负责人,省统计局投资处主要负责人参加了相关活动。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