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
2021年1-2月广东规模以上工业生产运行简况
1-2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累计完成增加值4745.61亿元,同比增长44.6%,比2019年1-2月增长11.1%,两年平均增长5.4%。其中,2月当月增长56.0%。
1-2月,全省四大支柱行业电子、电气、电力和汽车业合计完成增加值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46.7%。四大支柱行业均实现正增长,汽车、电气、电子和电力累计增速分别为76.3%、71.9%、37.2%和36.3%,两年平均增速分别为7.3%、12.1%、5.2%和3.7%。
部分高技术产品保持增长态势,1-2月,3D打印设备增长229.9%,风力发电机组增长112.8%,稀土磁性材料、生物基化学纤维、钢铁铰接链产量分别增长88.1%、12.3%和34.0%。
附注
1.指标解释
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即工业增长速度,是用来反映一定时期工业生产物量增减变动程度的指标。从2006年定期报表起,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采用价格缩减法计算。
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每年会发生一些变化,按国家统计制度规定,企业在报送当年月度数据时,需同时报送上年同期数。因此,产品产量同比增长速度是以本期公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量除以本期同时报送的同期数据计算得到。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2.统计范围
从2011年定期报表起,调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工业法人企业规模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
3.调查方法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报表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4.行业分类标准
2017年年报和2018年定报起,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7),工业行业大类为41个,具体请参见http://www.stats.gov.cn/tjsj/tj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