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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快讯

 

2021年一季度广东交通运输运行简况

  一季度,在疫情防控成效持续巩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恢复以及上年同期基数较低等因素共同推动作用下,广东货运生产基本趋于正常,客运处于恢复上升通道,港口生产保持较快增长,企业经营稳步复苏。

  一季度,广东完成货运量86014万吨,同比增长39.0%,两年平均增长3.2%。完成货物周转量6398.93亿吨公里,同比增长8.6%,两年平均降幅比1-2月收窄1.5个百分点。

  因疫情防控需要,今年春节期间国家倡导就地过年,1月份旅客运输下降严重。2月起,客运市场加快恢复,一季度,广东客运量同比降幅比1-2月收窄13.6个百分点;旅客周转量增长1.6%,增速实现由负转正。

  一季度,广东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6.4%,两年平均增长6.3%。完成集装箱吞吐量同比增长23.4%,两年平均增长4.5%。


  附注

  1.指标解释

  客(货)运量:指一定时期内通过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货物)数量。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作为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型,均按实际重量统计。计量单位为人(吨)。

  旅客(货物)周转量:指报告期内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计量单位为人(吨)公里。计算公式为:旅客(货物)周转量=∑〔每批旅客(货物)人(吨)数×该旅客(货物)的运送距离〕

  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吞吐量和外贸吞吐量。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计量单位为吨。

  2.统计范围

  旅客(货物)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完成的旅客(货物)运输量。

  港口:统计范围是辖区内港口企业。

  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企业:辖区内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交通运输、仓储业法人单位。

  3.调查方法

  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

  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直报港口企业。

  4.增长速度计算

  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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