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
2021年上半年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上半年,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5万亿元,同比增长19.6%,两年平均增长1.4%。其中,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7.2%,餐饮收入同比增长47.5%。
上半年,全省消费升级类商品增势较好,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36.7%,金银珠宝类同比增长62.3%,体育用品类同比增长54.4%。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两位数增长,饮料类、烟酒类、服装类和日用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分别增长54.2%、39.7%、22.2%和16.0%。大宗商品零售保持较快增速,汽车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32.9%,石油及制品类商品零售同比增长24.7%。
上半年,全省线上消费快速增长,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6.6%,两年平均增长23.4%。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