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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快讯

 

2021年1-8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1-8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8万亿元,同比增长15.3%,两年平均增长1.5%。其中,餐饮收入同比增长27.8%,增幅高于商品零售13.8个百分点。

  1-8月,广东限额以上单位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中,饮料类、烟酒类、服装类和日用品类商品同比分别增长45.8%、36.6%、15.1%和14.9%。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保持较好增势,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0.9%,家用电器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3.5%,金银珠宝类商品零售额增长55.5%。

  1-8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4.7%,两年平均增长22.6%。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两年平均增速是指以2019年相应同期数为基数,采用几何平均的方法计算的增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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