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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快讯

 

2022年1—2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运行简况

  1—2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0.78万亿元,同比增长4.4%。其中,商品零售增长5.3%。粮油、食品类,烟酒类,饮料类等日常消费需求稳定,零售额分别增长2.6%、4.6%、8.0%。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保持快速增长,金银珠宝类增长35.2%,通讯器材类增长11.9%,化妆品类增长10.2%。新能源汽车零售增长147.1%。

  1—2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5.9%。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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