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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快讯

 

2022年一季度广东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一季度,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2万亿元,同比增长1.7%。其中,商品零售增长2.8%。基本生活类和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保持增长,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饮料类、烟酒类、中西药品类商品零售分别增长5.0%、6.8%、7.2%和6.9%。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快速增长,金银珠宝类、通讯器材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分别增长14.7%、11.6%和7.8%。石油及其制品类零售增长19.9%,新能源汽车零售额增长153.0%。

  一季度,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5.8%。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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