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
2023年上半年广东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上半年,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3万亿元,同比增长7.4%,增速比一季度提高2.3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5%,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4.2%。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增长5.0%,餐饮收入增长28.8%。
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商品零售额增长10.8%,烟酒类增长14.7%,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0.0%,化妆品类增长14.3%,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5.9%,书报杂志类增长6.6%,通讯器材类增长14.8%。
上半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增长16.1%。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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