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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快讯

 

2023年广东交通运输邮电运行简况

  2023年,广东完成货运量38.28亿吨,同比增长5.1%,其中,铁路、水路、民航完成货运量分别增长2.8%、8.5%、18.3%;完成货物周转量29690.74亿吨公里,增长4.4%,其中,铁路、水路、民航完成货物周转量分别增长2.2%、4.3%、13.4%。

  2023年,广东完成客运量8.27亿人,旅客周转量3530.66亿人公里,分别增长74.1%、117.8%。

  2023年,广东完成港口货物吞吐量22.15亿吨,增长8.1%;完成港口集装箱吞吐量7209.26万TEU,增长2.0%。

  2023年,广东完成邮政业务总量3645.36亿标准量(按2020年不变价计算,增速为可比口径),增长17.1%;完成邮政业务收入3254.52亿元,增长9.6%;完成快递业务量345.67亿件,增长14.7%;实现快递业务收入2826.58亿元,增长12.6%,占邮政行业业务收入比重86.9%。

  2023年,广东完成电信业务总量2028.20亿元(按上年不变价计算,增速为可比口径),增长13.4%;完成电信业务收入2077.33亿元,增长5.4%。


  附注

  1.指标解释

  客(货)运量:指一定时期内通过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货物)数量。旅客不论行程远近或票价多少,均按一人一次作为客运量统计(半价票、小孩票也按一人统计);货物不论运输距离长短,货物类型,均按实际重量统计。计量单位为人(吨)。

  旅客(货物)周转量:指报告期内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等运输业实际运送的旅客人数与其相应运输距离的乘积之和,计量单位为人(吨)公里。计算公式为:旅客(货物)周转量=∑〔每批旅客(货物)人(吨)数×该旅客(货物)的运送距离〕

  港口货物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货物数量。按货物流向分为进港吞吐量和出港吞吐量,按货物的贸易性质分为内贸吞吐量和外贸吞吐量。按货物的类别分,可根据现行的交通行业标准《运输货物分类和代码》分类。计量单位为吨。

  港口集装箱吞吐量:指经由水路进、出港区范围,并经过装卸的国际标准集装箱吞吐量。计量单位为TEU。各种尺寸国际标准集装箱的自然箱数换算为TEU的比例为:45英尺箱1:2.25;40英尺箱1:2;20英尺箱1:1;“其它”箱型无论尺寸大小,暂按一个自然箱折合为一个20英尺标准箱计算。

  2.统计范围

  货物(旅客)运输:包括铁路、公路、水路、民用航空、管道等运输业完成的货物(旅客)运输量。

  港口:统计范围是辖区内港口企业。

  邮电:辖区内全社会所有从事电信运营企业和邮政企业,以及获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的快递服务企业。

  3.调查方法

  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

  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直报港口企业。

  邮电:电信业数据来源于省通信管理局以及电信、移动、联通等运营企业,邮政业数据来源于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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