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
2024年10月份广东社会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10月份,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7%,增速比上月加快3.0个百分点。1—10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6万亿元,同比增长0.9%。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同比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下降2.1%。1—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增长0.6%;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7%。
按消费类型分,10月份,商品零售额增长3.0%,餐饮收入增长0.4%。1—10月份,商品零售额增长0.6%;餐饮收入增长2.6%。
10月份,基本生活类产品中粮油、食品类,日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2.2%、14.8%;升级类产品中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家具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68.1%、62.3%、41.2%、66.2%、29.9%。
10月份,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25.9%;1—10月份,增长6.8%,增速比前三季度加快2.2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