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快讯
2024年广东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2024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7872.80亿元,同比增长0.8%,增速比前三季度小幅加快0.1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增长0.7%,乡村消费增长1.7%。
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增长0.6%,餐饮收入增长2.5%。
2024年,基本生活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烟酒类,日用品类分别增长11.0%、1.6%、5.6%,比前三季度加快0.8个、0.2个、2.1个百分点;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家具类、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分别增长16.7%、11.7%、11.8%、12.7%、16.6%,比前三季度加快14.8个、8.3个、4.7个、16.9个、23.1个百分点。
2024年,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7.0%,比前三季度加快2.4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