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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快讯

 

2025年5月份广东经济运行简况

  5月份,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力推动各项宏观政策持续落地见效,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一、工业生产稳定增长

  1—5月份,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增速比1—4月份提高0.1个百分点。分门类看,采矿业同比下降1.7%,降幅收窄2.3个百分点;制造业增长4.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下降0.2%,降幅收窄0.9个百分点。重点产业稳定发展,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同比增长7.4%,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增长7.8%,分别加快0.3个、0.1个百分点;汽车制造业增长5.9%,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增长6.8%,金属制品业增长4.3%。高技术产品产量增势较好,民用无人机、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品产量同比分别增长66.7%、33.0%、15.7%。

  二、规模以上服务业较快增长

  1—4月份,全省规模以上服务业实现营业收入1.87万亿元,同比增长7.8%,增速比一季度提高0.2个百分点。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同比分别增长10.0%、9.1%、8.7%,合计拉动规模以上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7.5个百分点。运输市场平稳增长。1—5月份,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1.2%、4.9%,其中民航货运量、货物周转量分别增12.2%、11.5%。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同比分别增长5.0%、6.9%,其中铁路客运量、旅客周转量分别增长9.4%、5.5%。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1.2%。

  三、市场销售增速加快

  1—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67.57亿元,同比增长3.7%,增速比1—4月份提高0.7个百分点。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城镇消费同比增长4.0%,乡村消费增长1.0%。按消费类型分,商品零售同比增长3.8%,餐饮收入增长2.7%。基本生活和部分升级类商品销售增速加快,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烟酒类、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12.8%、3.6%、38.2%,增速比1—4月份提高0.9个、2.4个、1.7个百分点。以旧换新政策持续显效,带动相关品类商品零售额较快增长,限额以上单位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具类、通讯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52.5%、47.1%、67.7%、25.6%,其中5月份同比分别增长81.2%、48.3%、96.5%、50.2%。1—5月份,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23.5%,其中5月份同比增长36.3%,为2022年以来最高增速。5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4%。

  四、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持续优化

  1—5月份,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同比下降8.9%。分投资领域看,“两重”建设项目加速推进,基础设施投资同比增长4.5%,其中,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分别增长15.3%、12.5%。工业投资占比达37.2%,其中汽车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8.4%、11.3%。大规模设备更新带动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同比增长5.1%,占工业投资比重35.9%,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4.6个百分点,其中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4.3%。现代服务业投资较快发展,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投资同比增长10.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16.7%;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下降9.8%,降幅比上年同期收窄24.2个百分点。

  五、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

  5月份,全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下降0.4%,降幅与上月持平。其中,食品价格同比下降0.8%,非食品价格下降0.3%;消费品价格下降0.9%,服务价格上涨0.3%。1—5月份,CPI同比下降0.4%。

  5月份,全省工业生产者出厂价格指数(PPI)同比下降1.8%;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指数(IPI)下降3.1%。1—5月份,PPI、IPI同比分别下降1.3%、2.3%。

  总的来看,5月份,各项宏观政策协同发力,广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但也要看到,当前外部环境复杂严峻,国内有效需求依然不足,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仍需持续发力。下阶段,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全年目标任务,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市场活力、扩大有效需求、改善社会预期,持续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附注 

  1.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其分类项目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为实际增长速度;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为名义增长速度。

  规模以上工业的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由于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产品产量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统计范围尽可能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一是统计单位范围发生变化。每年有部分企业达到规模纳入调查范围,也有部分企业因规模变小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建投产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等影响。二是部分企业集团(公司)产品产量数据存在跨地区重复统计现象,根据专项调查对企业集团(公司)跨地区重复产量进行了剔重。

  2.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计划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项目投资及所有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统计范围是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4.旅客(货物)运输:铁路、民航、管道运输量来源于境内各铁路、民航和管道运输企业;公路和水路运输量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统计调查数据。港口:来源于省交通运输厅联网直报港口企业。居民消费价格、工业生产者价格指数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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