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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快讯

 

2025年8月份广东消费品市场运行简况

  1—8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0404.32亿元,同比增长3.2%。8月份,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769.22亿元,同比增长1.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025.34亿元,增长3.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378.98亿元,增长1.3%。按消费形态分,商品零售额26818.30亿元,增长3.3%;餐饮收入3586.02亿元,增长2.4%。

  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中西药品类、金银珠宝类、化妆品类商品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6.0%、4.7%、2.1%;家具类、体育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零售额分别增长66.4%、20.4%、6.3%、4.2%。

  1—8月份,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同比增长17.9%。


  附注 

  1.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4.根据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5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关指标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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