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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举行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新闻发布会 幸晓维局长回答记者提问

    2011年10月11日,省政府新闻办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正式发布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省统计局局长幸晓维在新闻发布会上接受了记者的提问。
    幸晓维在接受广东电视台记者关于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数据来源的提问时表示,指标体系所涉及到的大部分基础指标都来自于现有的统计指标,都有正常的统计渠道和规范的统计计算方法,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有关部门正在实施或刚部署的工作所涉及到的一些统计指标,比如城镇保障性住房任务完成率、村庄规划实施覆盖率,随着工作的推进,其统计制度将会逐渐建立。也有部分指标只有市级数据,如生活垃圾处理率、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指标,在21个市都有统计,但还没有推广到县、镇一级。统计局将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把相应的统计制度完善起来,按照统一的统计范围、计算方法、计算口径等开展相应的统计工作,取得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的各类统计数据。
    据悉,省委十届八次会议提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要求编制幸福广东指标体系之后,省委省政府及时成立了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领导小组,省统计局作为领导小组成员及主要参与单位,积极参与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配合省委省政府扎实推进幸福广东指标体系编制工作。指标体系编制工作在今年1月初正式启动,省统计局负责客观指标数据的采集和测算工作。局分管领导多次参加了由省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的领导小组会议,综合处等相关处负责人先后参加了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的赴国家有关部门和外省的专题调研、省内外专家研讨会、部门座谈会、媒体征集意见反馈研讨会。省局在论证各种模型算法的科学性、可行性的基础上,建立了计算客观指标指数的数学模型,收集各部门数据对客观指标指数进行了试算,形成了客观指标的评价方法。客观指标评价方法包括计算水平指数、发展指数和综合指数。正式测评将同时公布三个指数的评价结果,既反映政府工作所取得的现状成绩,也反映政府工作变化的情况。下一阶段,省局将着手开展幸福广东指标体系正式测评工作,2010年评价结果拟于今年年底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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