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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佛山市南海锋豪鞋厂
行政相对人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西兴仁工业区一路1号一楼(住所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605MA50BPN00D
法定代表人姓名
邹梅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统罚字〔2024〕第2号
违法事实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三款、《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1000元)
处罚机关
广东省统计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1/22
公示期限
2024/11/22—2025/11/2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