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乐昌市枫宸汽贸有限公司

详细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昌市枫宸汽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地址

乐昌市乐城长乐路开发区黄坑路段(厂房)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81MA51ND1R5F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燕琼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统罚字〔2024〕第11号

违法事实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处罚机关

广东省统计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2

公示期限

2024/12/2—2025/12/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