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详细信息
行政相对人名称
乐昌市枫宸汽贸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地址
乐昌市乐城长乐路开发区黄坑路段(厂房)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81MA51ND1R5F
法定代表人姓名
刘燕琼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统罚字〔2024〕第11号
违法事实
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处罚类别1
警告
处罚类别2
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年修订版)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项、《广东省统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
处罚内容
1.警告;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
处罚机关
广东省统计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2
公示期限
2024/12/2—2025/12/1
当前状态
正常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