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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用区划代码

 

广东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截止2021年10月31日)

         2021年度广东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更新维护的标准时点为2021年10月31日。目前,广东省已完成更新维护工作,现予公布。

         2021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依据国务院批复同意的《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国函〔2008〕60号)及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编制规则》(国统字〔2009〕91号)编制。

         此次发布内容为2021年广东省统计用区划代码(12位)和城乡分类代码(3位)。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指出:“本规定作为统计上划分城乡的依据,不改变现有的行政区划、隶属关系、管理权限和机构编制,以及土地规划、城乡规划等有关规定”。统计上使用的城乡划分标准是地域概念,是以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与周边区域的连接状况为划分依据,是用以划分城乡地域的,与判定该地域中人是否为农村居民身份不属同一范畴。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用于统计工作,需要在其他工作中使用时,请务必结合有关实际情况。



广东省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截止2021年10月31日).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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