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经普办深入镇(街)督导 抓好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登记质量工作

来源: 本网 发布时间: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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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高个体经营户普查数据质量,1月24—26日,市经普办常务副主任、市统计局副局长李春城带队,分三组深入10个县(市、区)对重点社区个体户进行调研督导。

  调研组听取了各县(市、区)经普办关于普查工作遇到问题的汇报,深入社区现场检查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表填报及登记情况,慰问一线普查员,并随机抽取各县(市、区)的中心镇(街)中的6家个体户,现场入户核实有关数据指标,重点审核了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和平均雇员工资等方面易错、易漏的问题。

  李春城强调,县、镇各级普查机构及普查员要认真学习市经普办下发《个体经营户普查登记填报相关指标审核指导意见》,确保数据从获取、审核、核查、验收全流程闭环管理。一是要防止人为干扰,规范开展普查数据采集。按照普查工作进度,要求在春节前抓好个体户入户登记,普查员要做到“真入户”,防止非法干预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统计资料,确保个体户数据在源头上真实反映经营情况。二是要严格审核检查,开展登记数据质量抽查。市、县两级分行业多举措进行审核,重点是要加大平台审核,两级普查机构要组织专业人员有重点实地入户核查;切实指导好乡镇统计员、调查员做好数据审核,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三是要严肃普查法纪,防治普查弄虚作假行为。党中央把“统计造假”纳入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各级普查机构要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强化统计造假防控力度,把好普查登记数据质量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