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动普查登记组织实施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普查登记数据质量,3月25—29日,省经普办组织省委编办、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等8个成员单位,组成6个督导组,由省五经普领导小组副组长、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新洪任总指挥,局领导任组长,对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开展督导。
本次督导,通过对普查登记数据质量进行检验,及时发现普查登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影响普查登记工作开展的主要因素,及时督促当地政府、普查机构和相关部门研究解决措施。
各督导组采取调研座谈、翻看资料、查阅账本、实地入户等方式开展工作。座谈中,调研组听取了相关县(市、区)和镇、街道关于普查登记组织实施和工作调度、数据审核和质量提升、“两员”培训和经费保障等情况,与基层普查机构工作人员面谈,了解入户登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地入户中,认真查看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科目余额表等财务凭证,比对采集上报的数据情况,检查被抽中普查小区内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是否错报,普查单位主要经济指标的填报是否真实准确;与个体经营户细致沟通,仔细询问房租、水电、雇员工资、进货成本等,核实个体经营户的存续状况、营业收入和从业人员期末人数等情况。根据普查单位错报率和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按照普查数据质量检查标准,评估各地数据质量情况。
督导组全体人员连续奋战5天,圆满完成任务。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日报、广州日报、广州广播电视台、梅州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本次督导活动进行报道。
省经普办主任、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丽莹,省统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珠桥、张锦平,一级巡视员朱遂文,二级巡视员陆小环、张劲松、黄俊彪,省统计局核算处、工交处、投资处、贸外处、社科处、服务业处负责人和各有关处(室、中心)业务骨干等34人参加了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