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2014年广东省统计局部门决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
广东省统计局内设13个机构,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方针、方法制度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承担组织和协调全省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地区、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重大省情省力普查和城市农村及企业调查,指导全省统计工作,向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广东省统计局纳入决算编制的下属单位包括以下三个:一、广东省统计数据中心;二、广东省统计普查中心;三、广东省城乡统计调查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人员编制情况:行政编制106人,事业编制56人。
我局年末实有人员276人,其中:实有在职行政人员102人,在职事业人员53人,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112人。
(三)决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
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动员全省力量,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密切协作,基本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摸清了我省各类单位基本情况,查清了二、三产业发展规模及布局等状况。为取得真实、准确的普查数据,各级普查部门始终将数据质量高于一切的原则贯穿整个普查工作。在现场登记阶段,恪守普查现场登记的“六条红线”,全面落实依法普查;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普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创新普查宣传方式方法,最大限度赢得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在数据审核验收阶段,细化审核验收流程,强化逻辑关系校验,确保单位信息的准确性和数据的真实性。在质量抽查阶段,抽调精兵强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
2.全力推进“四大工程”建设,革新数据生产方式
2014年,我局高效使用省财政安排的专项资金39.64万元。全省统计系统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从深化统计改革、推进统计事业走向规范统一、改革创新和公开透明的战略高度,全面推进以企业一套表为核心、以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基础、通过统一的数据采集处理软件系统平台、以联网直报为手段进行统计数据采集、整理、审核、汇总的“四大工程”建设。大力推广和总结南海区和惠州市试点工作中开展统计法律事务告知的经验和做法,全省试点期间共发送《告知书》67000多份,基本完成了“三上”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法律事务告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介进行多方位宣传,逐级开展业务培训,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督查。全省6万余家企业通过联网直报系统直接报送数据,彻底结束了“三上”企业报送纸质统计报表的历史,数据质量普遍提高,得到了国家统计局的高度评价。“四大工程”的实施,建立了真实完整、及时更新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建立了统一规范、方便填报的企业一套表制度,建立了功能完善、统一兼容的业务应用软件系统,建立了安全畅通、便捷高效的联网直报系统,不仅实现了统计调查流程的系统再造和统计数据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统计“三个提高”的基础也更加坚固,极大地推动了广东统计事业科学发展。
3.坚持以统计量化发展成果为导向,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
不断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办法,收集整理各部门统计资料,客观测算考核评价分数,为省委省政府考核领导干部提供科学的量化指标体系和办法。为做好珠三角《规划纲要》落实情况的监测、考核工作,配合省规划纲要办等部门建立了“四年大发展”目标监测指标体系,积极做好有关数据收集、整理、审核和汇总工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确定的“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核心任务,在吸收国内外有关研究成果、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学者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研制出了幸福广东指标体系,发布了建设幸福广东综合评价结果,引起了较大的社会反响。同时,省统计局还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牵头或协同有关部门先后制定和完善了现代产业、扩大内需、“双转移”、文化产业、社会建设、外经贸转型升级、民营经济、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规划纲要》“四年大发展”目标监测、扶贫开发监测、战略性新兴产业等13项统计指标体系,填补了原有统计报表制度覆盖面不足的缺陷,为省委、省政府实施宏观调控和社会管理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省统计局为广东的科学发展所建立的多项指标体系,支持了党和政府的工作。朱小丹省长、志庚副省长也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统计部门创新和完善各项指标体系。
4.坚持以推进GDP核算改革为龙头,深化各项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热点、重点统计数据高度敏感,GDP、CPI、职工工资收入等统计指标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公众对部分指标数据的质量提出了质疑,严重削弱了统计数据权威和政府诚信,也对统计工作形成了新的挑战。面对质疑和困惑,全省统计系统不消极逃避,不被动等待,化压力为动力,着眼于统计调查的薄弱环节,抓住GDP核算这个龙头,积极主动深化各项统计方法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统计调查体系,使统计数据真实、全面反映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和谐社会的实际情况。改进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实施GDP数据半年联审制度,完善各市季度GDP核算制度和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提高GDP数据与相关指标的匹配性。推进全省统一核算进程,在金融业、交通运输业和其他服务业实行下算一级。实施服务业部门统计资料报送制度,建立服务业统计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推进部门统计中的重大问题。积极推进工业、建设领域统计方法制度改革,执行规模以上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新标准,开展建筑业“在地”统计试点。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完善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发布年度GDP能耗公报。实施工资统计改革,拓展劳动工资统计范围。积极推进贸易、社会、科技、环境和文化统计改革措施。
5.坚持依法统计,源头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是党政领导科学决策的基础、是提高统计能力和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前提。几年来,我们始终恪守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线这一原则,狠抓源头数据质量,不断夯实统计大厦基石。尤其是统计“四大工程”的实施,带来了统计工作方式和组织形式的重大变革,统计工作重点、工作流程也相应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统计部门及时转变观念,顺应统计改革发展趋势,把更多精力放在抓好统计执法上,深入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不断强化统计法制工作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网上直报环境,确保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开展了声势浩大的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学习宣传活动。增设广州、惠州为统计法制工作市级示范点,高州、英德和潮安为县级示范点。通过执法检查、统计巡查、统计调查环节专项整治等方式,规范基层统计行为,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查处并通报了一批统计违法案件,震慑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风气。同时,严格实施《广东省统计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对GDP及主要专业统计数据加强审核和评估。不断完善与“四大工程”建设相适应的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方法,统一规范统计调查业务工作流程,建立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对统计数据质量的全程监控,提高了科学生产统计数据和全过程质量控制的能力。
6.稳步推进统计信息化建设,提高统计现代化水平
2014年,省财政安排广东省统计信息化工程建设专项资金99.29万元,推进局域网络和服务器负载均衡建设。近年来,全省统计系统深入广泛地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统计信息化建设步伐明显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统计工作的融合不断深化,多年不变的传统统计工作方式得以根本扭转,统计工作效率不断提高。组织协调各市投入大量资金,配备专门场地,按照高清网络视频会议的标准设计和建设全省统计业务网络视频会议系统,实现了国家与省、省与市以及部分县(区)的视频互通,极大地提高了统计部门工作效率,节约了会议经费。以国家统计局的宏观数据库为基础,充分借鉴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广东实际,克服重重困难,整合各处室力量,历时近四年时间建成了广东宏观统计数据库系统建设项目,完成了2006-2011年报、2006-2013年季报和月报报表数据加载工作,为及时提供方便、快捷、全面、准确的数据查询服务打下了基础。广东省统计数据中心新机房投入使用,机房建设面积和技术水平在全国统计系统处于领先地位,为“四大工程”建设和统计信息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广东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加载了各专业基层、综合数据,统计工作对外展示水平不断提高。完成了全省各级政府统计部门和乡镇街道统计机构统计业务专网VPN接入工程,拓展了广东省统计业务专网的覆盖范围。加强各级信息化管理机构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化管理制度,强化统计信息化装备,提高统计人员信息化技术水平。
7.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共创和谐统计社会氛围
全省各地不断健全基层统计机构,完善基层统计工作机制,改善基层统计工作条件,为规范全省基层统计工作、落实“三个提高”提供保障,统计基层基础“五有”、“六化”建设步入“快车道”。严格落实《县级统计机构工作规范(试行)》及其考核评价办法,开展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检查,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指导和扶持力度。因地制宜,探索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新路子。理顺统计管理体制,加强对部门统计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强化统计调查项目管理,依法审批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减轻基层和企业工作负担。进一步协调与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的业务分工关系,互相配合,做到不重不漏,共同完成国家局和地方政府的各项调查任务,服务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与高校统计研究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统计学会这一平台,帮助提升统计理论研究层次,提高统计数据开发的深度和广度。
二、收入决算说明
2014年收入决算7,168.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69. 05万元,占95.83%;其他收入299.15万元,占4.17%。
三、支出决算说明
2014年支出决算7,186.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6,984.75万元。
2014年财政拨款支出按用途划分,基本支出4,194.43万元,占60.0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103.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19.3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8.9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等支出2.92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790.32万元,占39.95%,主要支出项目有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劳动力调查以及广东省城乡统计调查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共134.7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对应科目进行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5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厅机关、厅属广东省统计局单位出国团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8.09万元,主要包括:公务车保有量2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支出118.09万元,平均每辆5.37万元。比上年减少56.59万元,下降32.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精神,我局大力节约行政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20万元,接待批次为46次,接待人数为485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来粤公务、外省统计部门来粤进行业务交流等按公务接待规定的接待支出。比上年减少34.91万元,下降74.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厉行节约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精神,我局严格公务接待工作,大力节约行政经费支出。
2014年度省级部门决算公开(省统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