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
广东省统计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整改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部及4个下属事业单位,并对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广东省统计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局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在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经费等项目经费中超范围列支研发创新统计调查业务培训费等支出16.32万元的问题。
为切实提高我局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局党组责成财务处依据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我局预算执行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广东省统计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已制定完成,并经2018年7月2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统计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要求建立预算执行进度季度通报制度,对各处室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
二、关于省统计局2017年底在信息系统尚未运行的情况下,提前支付了系统运维372.38万元的问题。
我局涉及提前支付372.38万元的两个项目分别是广州中长康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的《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网络系统及运维服务项目》和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中标的《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数据处理安全管理和备份系统及运维服务项目》,目前两个项目均在广东省统计局和项目监理公司的严格监管下,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实施,资金管理安全。项目监理公司也出具了项目合同履行以来各期的周报、月报以及工单,并提供了项目正常实施的监理审计报告。两家中标公司在项目验收后先后两次出具了合同履行承诺书。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广东省统计局与广东省电子政务办、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4日启动广东省统计局政务信息系统接管与迁移上云工作,广东省统计局政务信息系统、基础设施以及相关项目合同均由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接管并负责具体运维服务,目前接管工作进展顺利。在后续的服务期限内,广东省统计局和数字广东网络建设有限公司以及项目监理公司共同监管,继续确保项目实施工作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开展。
为切实加强合同管理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减少类似问题的发生,局党组责成财务处根据相关规定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和修订采购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广东省统计局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广东省统计局采购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制定和修改完成,并经2018年7月2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制度要求合同资金预算编制及支付由办公室、财务处和承办部门多部门合作与监管,合同标的数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还须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多项措施规范合同付款条件、付款时间等,确保合同款项支出安全。
三、关于省统计局将合同工工资26.46万元转嫁下属单位的问题。
我局已在今年3月底解除与宿舍值班人员劳务关系,4月起不再承担宿舍值班人员相关费用,4名清洁人员6月份工资已在局本部列支发放。
四、关于我局的下属单位省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少缴非税收入9.26万元的问题。
根据局党组整改要求,广东省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服务中心已于2018年7月12日将非税收入92554.04元上缴省财政。
五、关于我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项目经费27.5万元执行率低于30%。
局党组要求今后务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项目支出进度,提高项目预算执行率。截至审计公开日,我局国内生产总值核算项目经费27.5万元,已完成支出21.49万元,执行率为78.15%,预计年底前完成全部支出。为切实提高我局预算执行效率和质量,局党组责成财务处依据预算管理规定制定我局预算执行管理办法。根据要求,《广东省统计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已制定完成,并经2018年7月2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统计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办法(试行)》强化预算约束,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要求建立预算执行进度季度通报制度,对各处室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和跟踪问效。
六、关于我局下拨2个市“投入产出调查专项经费”等执行率低,涉及金额98.55万元的问题。
针对该项问题,局党组要求向2个市统计局发函,责成其按审计意见书的要求立即落实整改,并将审计整改报告报送省统计局。截至审计整改报告公开日,两市统计局上述专项经费使用率为90.02%和44.10%,预计年底前全部支出完成。
为规范各地市专项经费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率。局党组责成财务处修订《广东省市县两级中央财政预算统计经费和省拨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新修订办法已经2018年7月2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新办法明确各地级以上市统计局使用中央经费和省拨资金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确保中央经费和省拨资金的专款专用。
七、关于我局至2017年底未按要求及时清理以前年度项目经费结余347.52万元,涉及11个项目的问题。
我局已按局党组整改要求于2018年4月25日将未及时清理的以前年度项目经费结余347.52万元上缴省财政专户。
八、针对省统计局未经审批出租房产,且未按规定将出租收入422.1万元上缴财政的问题。
根据局党组整改要求,我局于2018年7月16日将出租收入余额422.1万元上缴省财政,转入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
为规范我局非税收入管理,根据局党组要求,我局新制定了《广东省统计局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试行)》。新办法已经2018年7月20日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对我局非税收入的设立、征收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界定。
九、针对我局少列固定资产,涉及房产688.76平方米,多列固定资产,涉及房产81.21平方米的问题。
局党组责成办公室核对我局房产证信息,并与财务信息比对,查明原因并落实整改。经核实,属于我局的钱路头宿舍房产面积实为286.85平方米,我局账面多列房产面积81.21平方米。根据局党组整改要求,我局已将财务多列的房产81.21平方米进行核减。少列房产688.76平方米为我局13套公用周转房,主要作为职工宿舍和回迁户公租房使用。根据整改要求,我局需将13套房产进行入账处理。因房产购买时间较长,其中11套房产已无相关入账资料,我局委托第三方对该11套房产进行价值评估作为入账依据。截至审计整改结束日我局已根据第三方提供的估价明细表进行入账处理,另外2套房产我局已根据建造成本资料进行入账处理。
十、针对我局应报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的问题。
局党组责成财务处、办公室及数据中心对超出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理。8月30日局党组会议已审议通过将超过使用年限且失去使用价值固定资产的报废销账处理的请示。根据局党组要求,我局已将地方账和中央账超过使用年限且失去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销账处理。
为加强局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局党组责成财务处修订《广东省统计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并于2018年7月20日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新修订的办法对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处置、出租出借及清查清理程序提出了明确要求。
十一、针对我局下属单位省社会经济统计信息服务中心违规销售内部刊物,销售收入2.34万元的问题。
因《广东工业统计年鉴》和《广东社会经济统计月报》无书号,被审计厅界定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根据局党组整改要求,我局已于2018年7月份停止《广东工业统计年鉴》和《广东社会经济统计月报》的对外出售。
十二、针对我局本部及下属单位省统计干部培训学院截至2017年底有3笔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74.92万元的问题。
长期未清理的其他应付款包括省统计局本部2017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中应付统计从业资格认证教材费53.54万元和其他5.47万元,共计59.01万元,属结转三年无变动的其他应付款;省统计局干部培训学院(省统计局下属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17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15.91万元,均为以前年度应付的统计从业资格教材费,已挂账3年以上。我局已按局党组整改要求,将长期挂账且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结转为其他收入。
根据省审计厅对我局提出的建议,我局新增和修订的八项制度,将审计建议落实到具体的制度和业务执行中,保证财务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确保统计经费安全规范使用。
广东省统计局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