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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杨新洪接受记者专访 深入解读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问题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省情省力调查,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奋力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工作,对于广东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弄清搞准省情,加强和改善宏观管理,更好地指导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近日,省统计局局长杨新洪接受了《南方日报》记者的专访,对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解读。9月25日,南方日报刊登专题文章《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9月开始单位清查——明年1月1日正式登记 省统计局局长就有关问题进行解答》。 

  杨新洪就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普查的内容、对象、时点和方式等问题一一进行解答。重点回答了七个方面问题: 

  一是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8的年份实施,从2004年开始,我国先后三次开展了全国经济普查。 

  二是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立时间。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7月19日,成立了广东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东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各级经济普查机构和经济普查人员依法享有独立行使调查、报告、监督的职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严格保守普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 

  四是广泛采用信息化数据采集方式。本次普查以填报纸质普查表为基础,广泛采用信息化数据采集方式,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节约普查对象填报时间。 

  五是既防止弄虚作假,又防止少报漏报。这次经济普查与以往经济普查相比,普查范围广、工作量大;普查需求多、协调难度大;普查成果更加受到关注;普查技术要求高、难度大;普查基础仍然存在不平衡。要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及我省实施意见,全面准确坚持实事求是的统计核心价值,全面把握数据质量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既要防止弄虚作假,更要防止少报漏报。 

  六是1-4月将开始正式入户登记。2018年9月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对各类单位进行“地毯式”清查;以2018年12月31日为普查时点,2019年1-4月将开始正式入户登记。 

  七是拒不接受普查的企业最高可罚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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