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评审
关于发布2011年度统计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的通知
粤统字〔2011〕33号
各市、县(区)统计局、省直和驻粤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关于发布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45号)要求,结合我省统计专业的实际情况,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粤人社函〔2011〕1573号),现发布2011年度我省统计系列已取得中级以上统计师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指南。其他级别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参照相近专业。
一、公需科目内容:
根据《关于发布2011年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的通知》(粤人社函〔2011〕245号)要求,201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创新力开发与创新案例》、《广东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低碳经济读本》。年度公需科目学时为3天或18学时。
具体组织培训工作由广东学习网(www.gdsjxjy.com)负责(咨询电话:15018469800)。
二、专业必修科目内容:
(一)专业基础理论:国民收入核算理论、国民收入决定理论。由培训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学时按6-12个学时或1-2天计算。
(二)统计分析方法:统计方法论、统计描述、统计推断、SPSS数据预处理、方差分析、一元线性回归、多元线性回归、离散型数据分析。由培训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学时按6-12个学时或1-2天计算。
(三)统计工作实务:国民经济核算统计、人口统计。由培训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学时按6-12个学时或1-2天计算。
(四)前沿专题:统计学若干前沿问题。由培训单位提供相关培训资料,学时按6个学时或1天计算。
具体组织培训工作由中山大学岭南学院EDP教育中心负责(咨询电话:020-84112185)。
广东省统计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日